项目名称 | ****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建设处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金女士、罗先生 联系方式:0556-****138 、0556-****552 | ||||||||
最高限价 | 人民币:****9871.38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市**区**路213号五楼交易一部 联系方式:0556-****16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价格竞争法Ⅱ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57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 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 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570日历天 | ||||||
地 址 | ****开发区城门冲路1号 | ||||||||
投标价(元) | ****6822.71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张**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34********03958 | |||||||||
技术负责人 | 吴 明 | 质量标准 | 合格,为提高本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本项目创“**市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工程”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57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工业园创业路6号 | ||||||||
投标价(元) | ****6870.15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武光辉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134********03781 | |||||||||
技术负责人 | 李 强 | 质量标准 | 合格,为提高本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本项目创“**市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工程”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 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 投标工期 | 570日历天 | ||||||
地 址 | ******开发区朱宏路立交**北角城市雅苑2-1706室 | ||||||||
投标价(元) | ****6871.47元,其中暂列金额:****000.00元 | ||||||||
项目经理 | 杨 锋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陕161********17274 | |||||||||
技术负责人 | 张 波 | 质量标准 | 合格,为提高本项目建设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本项目创“**市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工程”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黄书红,联系电话:0556-****160。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6-****018)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