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已由龙岩市水利局以《龙岩市水利局关于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岩水审批【****】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平市兴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83.7%,自筹16.3%,招标人为漳平市兴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标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漳平市新桥溪城口段治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产业类型:(略)
2.4 招标(略):本项目综合治理河长为4.0Km,主要包括新建护岸2.****km,新建排水涵管10处,新建下河台阶8处,新建仿木栏杆****m,堤顶(略),河道清淤清障4.0km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
2.5 最高控制价:(略)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0元(含暂列金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0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业绩(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略)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8时至(略):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lyzt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5-13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ly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略),电子招标投标(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略)gov.cn)、 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略)gov.cn/lyzt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略):□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邮 编: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子邮箱: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公共资源(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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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招标投标监(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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