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一家技术单位开展**市大气污染物模拟预测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及成果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完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大气主要污染物模拟预测工作,根据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后的大气环境质量底线目标,运用CMAQ进行大气预测模拟,为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提供技术支撑,并于6月20日前提交**市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大气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比例、图集以及相关论证报告。
(二)技术要求:成果需满足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要求。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超过此价无效。
三、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选。
四、比选材料
比选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价单;
(二)营业****事业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比选申请人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款、第(二)款的承诺函;
(六)项目比选说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单位简介、项目拟派人员配置、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服务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分项费用预算表等);
(七)其他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上述材料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4年4月26日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市**区佳灵路3****广场1号写字楼8楼,联系人:曾燚,联系电话:028-****2330。
五、比选评审
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达到3个及以上,****小组,于2023年4月28日(暂定)在本单位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比选报价、人员配置、类似服务业绩、服务实施方案、比选申请文件规范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选人。
六、质疑和投诉
参加比选的申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人名单公示期****中心提出。
七、中选履约
中选人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中心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人。
中选人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中心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解释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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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