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扩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增资扩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简介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21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现有股权结构
********公司。其中,****(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公司总股本的100%,具体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实缴出资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 500 | 500 | 100 |
总计 | 500 | 500 | 100 |
二、增资企业的财务及资产评估情况
****事务所(特****分所出具的利**专字[2024]川A2004号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归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575.26】万元人民币。
依据**中企华****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所有者权益评估价值为【7294.14】万元人民币。本次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备案号:燃资评备****001号。
三、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269.23-500万元,增资后新股东拟持股比例为35%-50%,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允许联合体投资,拟募集资金(挂牌价格)金额不超过7294.14万元,最终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以竞争性谈判为准。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权结构 | |||||
增资前 | 增资后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比例(%)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比例 (%) |
**** | 500 | 100 | **** | 500 | 50-65 |
新股东 | 269.23-500 | 35-50 |
四、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投资方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或其他类似安排等方式申请投资(须提供承诺函)。
3.本次增资扩股接受联合体报名。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金额100万元,缴纳方式:转账支票、电汇、网银等。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增资企业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增资企业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扩股协议》;
8.《增资扩股协议》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增资企业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增资企业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增资企业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六、挂牌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限20个工作日,首次信息披露期满无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投资方为止。
七、其他披露事项
(一)项目1号地块中存在1264㎡零星教育用地,产****幼儿园,项目5号地块中有864㎡公司自有****幼儿园修建博物园占用,****规划局2023年2月9日专题会议精神及**市涪**绵涪府纪要〔2023〕154号纪要要求,两宗土地先由****规划局先行按程序进行收储,再根据情况进行转让或划拨。目前1264㎡土地收储工作已通过涪**土委会、常务会审议通过,864㎡土地收储工作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地块中存在150米烟囱、冷却塔、厂房、办公楼等构建物未拆除,项目地块界止点清晰、构建筑物产权明确。相关拆除工作,将由新股**牵头负责。
(三)项目地块土地性质为划拨工业用地。后续变性为****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股东将****公司提供资金支持。2014年城市控制性规划已将目标地块调整为商业和住宅用地(截至目前,目标地块未完成变性),计划将目标地块的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调规变性,将由新股**牵头负责。
(四)项目地块由10宗土地组成,该10****公司****政府同意,其中9宗土地产权已登记至绵****公司,剩余1宗土地尚未完成转移登记,****公司。
本次预披露事****交易所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国资委网站、**日报、****集团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3777
何 艳 联系电话:139****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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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