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投交安科技有限公司护栏大件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交建投交安科技有限公司护栏大件采购项目,谈判小组于2024年(略)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信息
推荐意见 | 候选人名称 | 预成交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综合(略) |
第一候选成交候选人 | **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略).55 | 95.30 | 1 |
第二候选成交候选人 | ****合达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略).00 | 86.89 | 2 |
二、否决投标响应
供应商名称 | 否决投标响应原因 | 否决投标响应依据 |
**交建物流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同类货物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1款的‘近3年至少具备1个同类货物销售业绩’之要求,不符合谈判采购(略).1.2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响应文件中提供(略),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1款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之要求,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2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响应函中承诺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后,项目部下达订货单,供应商需按照订货单需求在20日内将材料运送至项目部指定的地点”,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2条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递交至甲方指定地点’之要求,不符合(略).1.3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略)。有一项(略),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三、公示期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20时(**时间)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略),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提交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如未提供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监督人员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张兴、高宗 (略)、(略)
六、(略)
采购人单位名称已由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变更为“(略)”,特此说明,详见下图。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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