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投交安科技有限公司护栏大件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交****公司护栏大件采购项目,谈判小组于2024年4月18日按谈判采购文件评审办法及相关规定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信息
推荐意见 | 候选人名称 | 预成交报价(元)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排名 |
第一候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494.55 | 95.30 | 1 |
第二候选成交候选人 | ********公司 | ****666.00 | 86.89 | 2 |
二、否决投标响应
供应商名称 | 否决投标响应原因 | 否决投标响应依据 |
**** | 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同类货物销售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1款的‘近3年至少具备1个同类货物销售业绩’之要求,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2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信誉要求证明材料未加盖企业公章,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3.1款的‘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用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之要求,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2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
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响应函中承诺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后,项目部下达订货单,供应商需按照订货单需求在20日内将材料运送至项目部指定的地点”,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一章第2条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货物递交至甲方指定地点’之要求,不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3款资格评审标准。 |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
三、公示期
2024年4月22日至4月24日20时(**时间)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提交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如未提供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艾孜买提 181****6533
监督人员联系方式:131****1986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兴、高宗 181****3549、189****9414
六、其他说明
采购人单位名称****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变更为“****”,特此说明,详见下图。
****
2024年4月19日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