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略)(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年度辽宁省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沈阳、铁岭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大连、营口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结果类型:(略)
确定时间:****年03月21日 10时21分37秒
(略)情形:有效报价或报价未超过预算供应商不足3家,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一览表中有效报价投标人不足3家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结果类型:(略)
确定时间:****年03月21日 13时17分16秒
(略)情形: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沈阳、铁岭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服务类
名称:****年度辽宁省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 运行维护项目(C(略)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我司响应招标文件)01包组 沈阳、铁岭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托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负责对沈阳、铁岭、抚顺、辽阳、本溪、丹东、沈抚示范区7个地区22个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开展年度委托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及其他必要的维修维护工作等,承担房租(地租)、电费、水费、通讯费、废液处置费、防雷检测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负责解(略)。
服务要求:(我司响应招标文件)01包组 沈阳、铁岭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委托运行维护 服务内容: 负责对沈阳、铁岭、抚顺、辽阳、本溪、丹东、沈抚示范区7个地区22个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开展年度委托运行维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及其他必要的维修维护工作等,承担房租(地租)、电费、水费、通讯费、废液处置费、防雷检测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负责解决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其他事项。 一、基本情况及工作内容 沈阳土西桥、铁岭黄河子等22个水站为省控站点,属于省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范畴,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上述水站参照国控水站相关运维要求进行管理。
服务时间:(我司(略))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完成运维交接的时间为各站点履约起始时间,履约期限为履约起始时间至****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略)标准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略)。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大连、营口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服务类
名称:大连、营口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C(略)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对大连、营口、盘锦、鞍山、锦州、阜新、朝阳7个地区的19个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以下简称水站)开展年度委托(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仪器设备日常运行维护、故障维修、耗材及易损件更换及其他必要的维修维护工作等,承担房租(地租)、电费、水费、通讯费、废液处置费、防雷检测费等相关费用,以及负责解决影响安全、稳定运行的其他事项。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完成运维交接的时间为各站点履约起始时间,履约期限为履约起始时间至****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沈阳、铁岭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人《报价得分服务价格计算明细表》中合价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略)]****号”和“发改办价格[2(略)]857号”文件规定比例按差额累进方式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3,622.00(元)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大连、营口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中标人《报价得分服务价格计算明细表》中合价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略)]****号”和“发改办价格[2(略)]857号”文件规定比例按差额累进方式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253.00(元)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略)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确定原因:(略)
(2)确定时间:(略)
(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01包组:中型企业;02包组:中型企业。
(4)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略)(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5)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55号年华国际大厦2(略)0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采购文件:(2.28-终稿)****年度辽宁省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doc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沈阳、铁岭等(略)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01包-(略)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其他:(略)
包组编号:(略)
包组名称:大连、营口等7地区省控固定式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供应商名称:(略)
1.中小企业声明函:02包-(略)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