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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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略)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②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 3 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无 ; 3.7其他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05-17 09:(略) |
120天 |
平台上传 |
资金现金 |
0万元 人民币 |
1,781,805元 人民币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
****-05-17 09:(略)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1-01 (略):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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