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决定对建筑工程所用的 海绵城市 进行招标采购,请各****公司进行准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报价,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招标人 | **** |
2 | 标的物名称 | 海绵城市 |
3 | 联系人及方式 | 技术标:赵君洋 电话:133****2135 商务标:刁新恒 电话:178****6286 |
4 | 供货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4年4月28日 地点:**市**区 |
5 | 质量标准 | 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如有标准冲突的以国家标准为准 |
6 | 评标方式 | 低价中标 |
7 | 样品送达地址 | 无 |
8 | 付款方式 | 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发票送至买受人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现款结算。 |
9 | 投标报价及有效期 | 1.报价为综合单价,含税(13%)一票制。 2.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10 | 对投标人要求 | 1.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生产或销售资质。 2.投标人为贸易厂商的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
11 | 投标保证金 | 1.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长期有效),开标前缴纳完成,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报价无效。 2.投标过程中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扣罚投标保证金,并暂停投标资格一个月。 3.投标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号无息返还。 |
12 | 履约保证金 | 1.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长期有效),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成。 2.因材料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造成退货的,第一次扣罚保证金0.5万元,第二次扣罚保证金0.5万元并暂停投标资格一个月,第三次扣罚保证金0.5万元并暂停投标资格半年,第四次扣罚保证金0.5万并拉入黑名单永久禁止投标,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严重损失且不配合整改的视损失情况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并拉入黑名单永久禁止投标。 3.保证金不足10万元时,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4.**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原账号无息返还。 |
13 | 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收款账户 | 账 号:3705 0166 6360 0000 2605 单位名称:**** 开户行:****银行****分行 打款时备要注保证金的名称 |
14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