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省列为民实事之
继续资助困难家庭子女普通
高校入学项目
目标任务
对具有**户籍且在**省内参加********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 单人户 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级新生一次性补助****元。
资**排
根据全省近三年高考适龄人数和困难家庭学生实际资助数据,资助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经费****万元,团省委向社会募集至少400万元以上资金。
统计名单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教育厅、省民政厅分批次提供的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级新生录取信息及录取期间民政系统在册困难家庭数据信息,通过**省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形成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反馈至市、****团委。市、****团委联合同级教育、民政部门对受资助学生初步名单进行认真复核,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县级团委对拟****县委官方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误后,市、县两级责任部门签字盖章确认,****省委。团省委汇总全省拟资助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审核无误后,最终确定资助对象名单,并将信息录入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
发放资金
财政资金和社****省委统筹,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发放资助金,****银行直通车的形式直接****银行卡账户。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学生于8月23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在前两批资助金发放完成后,对资助对象再次进行审核,对因高校补录等特殊原因未及时发放资助金的资助对象,经教育、民政、团委等单位审核无误后,于9月30日前按照资助标准补发资助金。
跟踪管理
资助金全部发放完成后,团省委组织市、****团委对受助学生按照总数30%的比例(省、市、县三级各10%)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使用情况。县级团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上传至困难家庭学生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实施时限
****年2月开始实施,11月份完成资助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符合条件的考生
可联****团委咨询哦~~~~~
咨询电话
共青团**市委 ****-****867
共青团**区委 ****-****037
共青团**委 ****-****523
共青团**县委 ****-****136
共青团**县委 ****-****379
共青团**县委 ****-****856
共青团正**委 ****-****912
****县委 ****-****367
共青团**县委 ****-****337
来源:团市委统战和青年发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