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信宜(略)。
一、政策依据
根据(略),信宜市水务局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和反映本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均应主动公(略)。
二、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宜市水务(略),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水务局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略)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略)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小河流治理、中(略)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水政执法处理情况;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略),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信宜市水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2年版)》(以下简称《目录》)。
三、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略)。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
http://(略)gov.cn/mmxyswj/gkmlpt/index。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新闻发布(略)
2.到指定地点:信宜市水务局(地址:信宜市东镇开发区晨光路1号)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略)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略)(见本(略)),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略),应当书面(略)(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采用书面形(略),申请(略),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除申请人当面提(略),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以邮政寄送方式提交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略)。法人或其他(略),请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略)gov.cn/(略)/choice。
本机关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传真、短消息、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审查符(略),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略),能够(略),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略),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略)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略)
办公地址:信宜市东镇开发区晨光路1号信宜市水务局大院,邮政编码:(略)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略)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略),传真:(略),电子邮箱:(略),办公地址:信宜市东镇开发区晨光路1号信宜市水务局大院,邮政编码:(略),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略)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