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合涧镇2023年度2.8万亩高标****示范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合涧镇2023年度2.8万亩高标****示范区)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4年04月07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9日09时00分(**时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信息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4月29日 9 点00 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服务中心1号楼2层)一开标厅1号机位。
变更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5月9日 9 点00 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服务中心1号楼2层)一开标厅6号机位。
2、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4年4月15日下午 17 时前 |
17 |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 2024年4月17日下午 17 时前 |
变更为:
16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 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
17 |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
3、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 | 付款方式 |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定金,供货安装进度至总进度的70%时,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供货安装进度至总进度的90%时,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供货安装完毕并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3%质保金自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定金,第三方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3%质保金自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 |
变更为:
28 | 付款方式 | 一标段: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定金,供货安装进度至总进度的70%时,支付至合同总额的50%; 供货安装进度至总进度的90%时,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供货安装完毕并由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3%质保金自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标段: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定金,第三方验收完成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余3%质保金自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4、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34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的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等项目需要的所有事项 。
变更为:
1.中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的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项目需要的所有事项 。
5、原采购信息内容: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标段:详细评审表已变更,请重新下载。
6、原采购信息内容: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标段:详细评审表已变更,请重新下载。
7、原采购信息内容: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执行政府相关政策
3. 本次采****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统计上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 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14 号)、《财政部、****政府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局关于进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林财购) 〔2022〕5 号的要求, 对小型、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 1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的规定, 投标产品 如果是****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根据《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 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 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 15 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为:3.执行政府相关政策
3. 本次采****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仅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关于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豫财购〔2013 〕14号)、《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要求,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本项目的报价扣除比例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报价的 20%【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投标产品如果是****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且在有效期内,优先予以采购。(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根据财库〔2014〕68 号《****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监狱、****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8、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增加“ 第35款、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变更内容的作出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0MA9N7LY73H
联系人:马行健
电 话:188****3233
地 址:**市高新****工业园102
2.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944457
联 系 人:关博文
联系电话:177****0269
地 址:**省**市**区中兴路100****公司综合楼11****车站对面)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农业农村局 ****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2-****638 178****7890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行健
电 话: 188****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