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坤瑞大厦8楼
成交金额:柒拾捌万伍仟元柒角贰分(小写:(略).7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略)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略)龙马村标准化薇菜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薇菜移栽、路侧护岸、护岸压顶、地坪硬化、冷库、梯田整理、C20埋石砼护岸、浆砌石护岸基础、路基平整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略) 项目经理:(略) 执业证书信息:(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略)元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 (略)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提出投诉,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略)。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略)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略)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