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澄清答疑
**省(略)(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0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现对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略).2.4条修改为:
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略),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略)。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或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中标明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不一致。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过程中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过程中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黔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略)
文件预览:
**省**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第1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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