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4月22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00MA7G0UCM2L)位于**省**市企石镇****路12号(中心坐标:北纬23°3'16.143"、东经114°1'15.24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320m2,建筑面积2559m2,主要从事塑料盆栽(仿真琴叶榕、仿真散尾葵)的加工生产,塑料盆栽的总产量为31.68万盆/年,其中仿真琴叶榕产量为7.92万盆/年、仿真散尾葵产量为23.76万盆/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03月****委托**市****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8****环境保护局的批复(东环建〔2023〕13886号)。项目于2023年11月30日开工建设,于2023年12月08日申请排污登记回执,排污登记编号为:****,于2024年2月26日竣工,相应环保设施已配套完成,并于2024年2月28日进入试运行调试,调试期为3个月,同时启动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建设及调试过程中未收到周边环境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建设项目关于生产大气污染物、噪声、水污染物、固体废物配套的环保设施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情况与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落实情况
(一)废水
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循环池内循环使用,此类循环水不对外排放,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
搅拌用水:搅拌用水在花盆静置过程中随着花盆内水泥的干燥而全部蒸发,不外排。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搅拌工序废气:项目搅拌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影响。
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废气:项目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和VOCs。项目将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仅在人员进出、开关门仍会有少量废气逸出至其他车间,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臭气:项目生产过程中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会产生少量异味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到的臭气浓度经企业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热熔胶包装盒、边****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五)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产生。
(六)其他环保措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项目使用的化学品原料都是用瓶装,使用时才打开,项目化学品仓、废物暂存区、生产区域的地面都做好了防渗透、防腐等措施。
2.在线监测装置
项目已按相关要求设置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3.其他设施
项目为**项目,已落实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综上所述,项目验收范围内各项环保设施建设到位,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要求;工程建设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意见;现有环保设施能符合运营期污染物排放及处置要求,满足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冷却用水在循环池内循环使用,此类循环水不对外排放,同时由于循环过程中少量的水因受热等因素损失,需定期补充。
搅拌用水:搅拌用水在花盆静置过程中随着花盆内水泥的干燥而全部蒸发,不外排。
雨水: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然后引****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治理设施
搅拌工序废气: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直接无组织排放,企业通过加强车间管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废气:将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排放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定型、立式注塑、卧式注塑、粘接工序臭气:臭气浓度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项目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声、降噪措施,在监测期间,由监测结果看,其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热熔胶包装盒、边****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项目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因此,该建设单位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产生。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3日******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废气、生活污水、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各个工序运行正常,企业生产负荷大于80%。经监测,该项目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可达到相关的环保标准(详见监测报告:CETT****10001-YS);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五、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2、根据出具的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运营期间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处理。
六、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详实,内容较完善,验收结论明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一)完善组织机构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二)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决定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
(三)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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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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