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盘生产项目
(三次公示)
(一)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2024年02月27日在生态环境网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4年02月27日至2024年03月10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68752;
本项目于2024年03月14日~2024年03月27日期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通过生态环境公示网、企业家日报,和建设项目所在地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三种方式同步公开。
公示信息的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83325;
2024年03月18日和2024年03月19日在中国自然**报进行了2次公示;
2024年03月15日在企业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公示的内容包括:
一、工程情况介绍
本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环城工业集中区,租用****公司闲置厂房局部进行建设。厂区东侧、西侧均为本项目未租赁闲置厂房;南侧(现状为农田)、北侧均为******公司预留空地。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区、原料库、成品库、锅炉房、危废贮存库等功能区。项目建成后主要利用废聚氯乙烯(PVC废塑料及PVC树脂粉)[不包含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器、血袋)等]从事废旧塑料处理、再生,年处理塑料制品5020.26吨,预计再生塑料产品5000吨,全部用于秧盘塑料制品生产,与PVC树脂粉混合后,年产秧盘塑料制品6000吨。
另外,企业生产用热及冬季办公采暖均采用电加热。
二、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1、废水
塑料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经厂区防渗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待不能满足回用要求时,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满****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
粉碎工艺在封闭生产车间内进行,采用湿式破碎工艺,基本不会产生粉尘污染物;混料粉尘先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1#)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挤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与混料粉尘共经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污染物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要求;经预测结果可知,少量未被收集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HCL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相关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等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废边角料、布袋回收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根据用途出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经采用上述废物处置方式后,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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