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略)精选厂建设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的相关要求,将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略)
项目名称:(略)精选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1亩,建设原料车间、磨(略)成品库房等,购置安(略),配套建设办公楼、配电室、库房、供水、环保等辅助生产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66%品位铁精粉60万吨。
项目总投资:(略)
二、建设单(略)
建设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关胜明 联系电话:(略)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河北璟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7号半岛国际A座2203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略)、(略)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QKQ1nAk_yfwHyre-UasknA,提取码:tcq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在公示期内到建设单位——(略)查阅纸版报告书。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以(略)精选厂建设项目厂区为中心区域,边长为5km区域内的村庄、小区等敏感点。
六、公(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链接网站“链接https://pan.**.com/s/1QKQ1nAk_yfwHyre-UasknA,提取码tcq7(略)。
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微信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起止时间
个人和单位可在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