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维修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现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安口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改造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派出所院内
建设规模:
外墙脱落治理,窗户更换,室外台阶维修。详见该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573,519.16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
7、计划工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4月2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16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信息,并将“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交易活动的,****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投标人请于2024年4月22日10时00分至2024年4月24日10时00分登******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各投标人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需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到****,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按照“低价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七、相关要求
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报价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华煤大道66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 话:198****3397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大街254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53****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