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植物标段) 已由 邯****改革局 以 永发改[****]1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植物标段) 2.1.2建设内容:**区洺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二期(洺湖二期工程)—基础设施补充工程(植物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3建设地点:**街南侧、东三环两侧。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查询投标申请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建设厅(http://zfcxjst.****.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 (注: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特别提醒: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对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联系人:白先生 电 话:****-****850,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闫静亚 电 话:156********)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4-23 00:00:00 至 ****-04-28 00: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5-13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区新洺北街 150 号 | 地址:**市**区西苏镇露禅路16号9楼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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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 | 联系人:闫静亚 |
****-****850 | 电话: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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