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亿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主体方)、利安达会计(略)(特殊普通合伙)(参加方)、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参加方)、中诚信(略)(参加方)
供应商地址:亳州市高新区万达B座10楼1015室(主体方)、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参加方)、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联泰大厦17层(参加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略)
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略)
四、(略):
服务类 |
名称:(略)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1)根据项目造价咨询公司对评级过程中工程造价测算,出具投资测算报告;(2)资产评估单位根据项目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投资测算报告及资源重组文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3)由审计服务单位出具符合公司信用评级所需的审计报告;(4)评级公司根据审计服务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对国有企业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完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中所有的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略) 服务标准:满足(略)主体评级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略)
2.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略)、(略),联系电话:(略)、(略)。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略)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略)
5、明确的请求(略)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