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隆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略)
隆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的要求,(略)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建(略)
(略)m2,床位5张),配套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建筑上下水、供暖、供电管线、围墙、大门、室外照明、监控系统、消防系统、化粪池、消防水池及泵房等,其中院坪硬化面积960m2)。
2、调查结果
本项目建设用地历史沿革为建设用地,前土地使用权人为隆德县人民政府,根据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隆政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建设用地性质由建设用地变更为医疗卫生用地,使用权面积共1909.76m2。调查地块历史权属及用地性质清晰,通过查阅(略),该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用于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未用于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未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历史上未发生过(略),能够排除污染的可能性,其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的工作程序,该建设用地第一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利用。
3、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调查单位: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新亮
联系电话:(略)
报告全文见附件
公示稿--隆德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pdf
隆德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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