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财政局关于安徽阜南春光实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公司
2、地址:****园区府后路
二、 基本情况
******公司中标了2022年秋季2023年春季学期**县学生营养餐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一包)(项目编号:****)后,****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情况。
三、 处罚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四款、《****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四、 处罚结果
(一)处以采购金额1738.1994万元千分之六的罚款,即10.4292万元。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活动。
五、 处罚日期:2024-04-22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2、联系人:刘女士
3、联系电话:055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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