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各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因工程施工需要,拟通过招标方式采购镇广高速通广段C-LM3路面项目地材加工服务,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镇广高速通广段C-LM3路面工程起止桩号为K163+527-K210+000段,全长42.473km(按右线计,断链4000米)。路线起于**市**县白衣镇附近,止于**市**岩峰镇附近。拟在项目范****加工场,加工出的成品碎石 、机砂由项目统一组织使用和管理。母材为砂岩、石灰岩,****加工场约500米,加工场距拌和站约1000米。项目工期13个月(2024年6月-2025年6月),计划加工水稳碎石时间约11个月(2024年5月-2025年3月),计划加工油面碎石时间约9个月(2024年9月-2025年5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碎石、机制砂总加工量约140万吨(机制砂比例约为32%,水稳碎石规格为0-2.36mm,2.36-4.75mm,4.75-9.5mm,9.5-16mm,16-31.5mm;油面碎石为0-2.36mm,2.36-4.75mm,4.75-9.5mm,9.5-19mm,19-26.5mm;),分为A、B两个包件。
第一碎石场位于**省**市**区石桥镇石桥互通约K177+500处,水稳碎石加工量约50万吨;
第二碎石场位于****市达****服务区约K187+200,碎石加工总量约40万吨,其中水稳碎石约16万吨,油面碎石约24万吨;
B包件:第三碎石场位于**省**市**贵福镇新店村约K203+200处,水稳碎石加工量约50万吨。
两个包件的预计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实际结算数量,实际结算量以各包件具体完成并经项目收方确认数量计。
投标人可以投两个包件,最多中标一个包件。
设备配置、碎石级配以及生产量应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加工的成品料,各级配比例应与项目水稳、油面料配比对应。要求三级破碎(须配置制砂设备),安装水洗和除尘设备;碎石场日产量不低于3000吨。
2.2.3 生产用电力:由项目统一组织协调,项目部负责将变压****加工场地外,该部分费用由项目承担。乙方负责变****加工场地线路及场内电力设施费用,用电电费由乙方承担。
加工出的成品砂、碎石必须符合GB/T14685-2011、GB/T14684-2011、JTG E42-2005、JTGT3650-2020及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中有关砂石料的规定。加工区域需封闭施工,配置全套环保设备,无扬尘、降噪并达到当地环保要求;加工废水处理后清澈排放。加工厂环保设备由乙方自行提供,加工场所需的环评和安评手续由加工方自行办理。
2.2.5 加工生产的成品砂石料需运输到项目指定地点。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包含砂石料加工(含二次改小)、待加工原材料堆码及转运、成品料转运费(含内转)、加工所需设备、人工、设备与人员进出场、建场安装(含基础砼)、设备电力设施与安装、电费、设备折旧、设备的燃润油及维修费、废粉废泥的运输(3公里内)及处理、保险费、管理费、安全费(二次改小、运输、生产加工中一切安全风险及责任)、利润、损耗、环境保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宿、教育培训等。服务价格应包含以上作业内容各环节各过程中所有人、机、料投入和费用。
2.2.6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需在投标前自行前往项目考察工地现场(包括并不限于施工环境、施工条件、运输线路等),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资料。现场考察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人不能以对项目现场情况不清楚或理解偏差拒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招标物资(地材加工) 业绩,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安全生产的能力。
3.2.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供应经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复印件。
3.2.2 对生产商的要求:提供三级破碎(须配置制砂设备)、安装水洗和除尘设备的证明材料。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承诺具有为本项目垫支500万元以上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生产能力,能够接受项目按月结算、根据项目计量款到位情况垫资三个月支付的方式。
3.2.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须能满足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以及其它方面要求。
3.2.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招标物资相关供货业绩不少于2个,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6 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两年不存在行业部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同时,应附信用中国网(https://www.****.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2.7 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1 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04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01时00****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 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镇广通广段C-LM3地材加工 包件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2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0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投标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 开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两江国际A座)11层。
6. 发布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7.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7.1 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招标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7.2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
A包件: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175000.00 元)
B包件: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05月10日10时3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镇广通广段C-LM3项目地材加工 包件投标保证金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8.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8.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蜀道集采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公司网址:http://www.****.com/
地 址:**省**市**路1号 邮 编: 618300
电子邮箱:****@163.com
联 系 人: 李先生
2024 年 0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