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 | 2024-04-23 | |
公文时效: |
一、活动主题
向“善”而行乐购爱车﹒优享绿色国潮成果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8日。
三、主办单位
****
四、汽车销售目标商户
参与此次活动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具体名单如下:
1.******公司
2.内****公司
3.**济邦****公司
4.**世通瑞宇****公司
5.**远东****公司
6.阿拉****公司
7.****商贸有限公司
8.******公司
9.**辉海****公司
10.**盛誉达****公司
11.阿拉****公司
12.******公司
13.**世通瑞宇****公司
14.**全顺江铃汽车****公司
15.****集团有限****公司
16.**朋来****公司
17.**恒达汽贸店
具体补贴车型由以上汽车销售目标商户负责解释。
五、补贴标准
(一)燃油车
1.对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1500元/辆给予补贴;
2.对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补贴;
3.对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的燃油车乘用车,按照5000元/辆给予补贴。
(二)新能源车
1.对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2000元/辆给予补贴;
2.对购车发票金额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3500元/辆给予补贴;
3.对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5500元/辆给予补贴。
家用乘用燃油车、新能源车车辆价格以本次汽车促消费**活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出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
六、补贴流程
(一)提交购车资料
消费者在本次活动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处购车后,由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协助消费者申领补贴,消费者向汽车销售目标商户提交以下复印件:与汽车销售目标商户签订的购车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购车用户身份证人像面和国徽面、燃油车需提交车辆购置税缴纳凭证(需在我盟开据)、****银行卡面(卡号清晰,与身份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以及购车交款刷卡小票。汽车销售目标商户收到材料后,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将消费者提交的手续加盖本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公章,****商务局401房间审核。
联系人:姚胜德 0483-****595 139****9866
(二)审核公示
****商务局工作人员审核汇总,第三方审计后,盟商务局在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原则上在公示结束后的两个月之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符合享****银行户账内。
七、活动规则
1.购买乘用家用燃油车、新能源车补贴对象为个人(自然人)消费者;
2.购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含)至2024年5月28日(含)期间;
3.需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处购车;
4.购车补贴受预算金额和活动时间控制,发完即止、到期即止;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本次购车补贴活动可与目标商户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5.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目标商户须落实产品品质控制、知识产品保护、强化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和诚信经营承诺,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汽车销售目标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主办方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
6.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并退回金额。
7.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举办方可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在相关平台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