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化工园区扩区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索 引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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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略)
组配分类: (略)
发布机构: (略)
生成日期: (略)
文 号: 无
公开日期: (略)
名 称: 扬州化工园区扩区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扬州化工园区(略)
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简介:根据《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略)》,拟扩大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域。本次规划范围调整后园区总面积为13.74平方公里,扩建区域主要包括3个板块,均与现状东片区集中连片。拟扩建区域面积5.34平方公里,其中仪化及相邻区域连接板块5.01平方公里,烟灯河以东板块0.30平方公里,前进西路以南板块0.03平方公里。新增板块主要将仪征化纤生产区域及与化工园区有关相邻地块纳入化工园区规划范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发〔(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扬办发〔(略)等文件精神,需对园区扩区事项及扩区后的规划范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评估责任主体
评估责任主体:(略)
三、评估实施主体及联系方式
评估实施主体:(略)
地址:(略)
联系人:陈粹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内容
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略)组织。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利益相关者对本次扩区事项及规划调整后园区范围的看法和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天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略)方式,向相关单位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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