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询价公告
根据《三台县财政局三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的通知》(三财资〔(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单位拟对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处置,现以公开询价方式实施,欢迎有意向的专业回收处置公司前来参与报价。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略)
本次报废处置的资产为音频功率放大器设备(功放设备)、话筒设备等设备(详见附件),共5件,账面原值22840元,累计折旧22840元,账面净值0.00元。
二、资格要求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依法取得“环保类”《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
2.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商业信誉良好,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书;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略)书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须自行封装,封装袋显著位置处须有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资料提交完毕视为参加比选。
四、报价流程
1.2024年4月28日上午9:(略)
2.(略)7:00前,提交有效的上述资料到三台县财政局(潼川镇解放上街19号)办公室。
3.(略)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料拆封进行评选。
五、确定受理单位
按照在符合要(略),报价最高者中选的原则,中选后出具《中选通知书》给确定受理单位。
六、相关说明
1.获得资产处置权的单位在回收前必须签订《废弃电子产品等物资回收处置(略)
2.所报废的设备存(略),现场进行踏勘后认真填写《资产处置报废物资询价清单》。
3.受理单位联系好车辆及工作人员,在协商约定的时间内清理报废固定资产,盘点、拆卸、搬移等由受理单位负责费用,在盘点、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影响其它非报(略)造成破坏,不得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并在事后将场所清理干净。
4.本次资产报废处置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参与报价公司至少3家,最终报价高的确定为受理单位。如最高竞价有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则由报(略)。
5.中选人应在报废资产搬运处置当天完成对公转账。
七、(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 址:三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潼川镇解放上街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