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我局拟对关****中学新校区维修改造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520 ****环境局**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市**区公园路418号
邮编:7300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学新校区维修改造建设项目 | **市**区范坪18****学校) | **** | ******公司 | 本项目选址位于**市**区范坪18号。用地面积76019.6m2。 项目**教学楼,食堂教师公寓等。维修改造项为综合实训楼(改为综合实验楼)、行政办公楼等。拆除项为原有教学楼、原有锅炉房等。项目总投资24458.54万元,环保投资207万元。 | (一)项目运营****实验室废气、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由独立烟道排至大气。餐饮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mg/m3。 (二)本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生活污水经20m3隔油池、一个150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实验废液经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到危废收集桶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及食堂厨余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