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省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已列入国家《 十四五 水安全保障规划》《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省流域综合规划》,是《**省水网建设规划》重要调蓄节点,十座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之一。招标人为****(以下简称 招标人 )。前期工作经费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省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报告编制
2.2项目代码: ****
2.3建设地点: **省**市、**市
2.4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及规模
**省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是我省西**流控制性枢纽工程。工程主要任务是优化西江水**配置、精准调控西江流量,兼顾开发西江水力**、航运和防洪等综合利用。
2.5招标内容:开展**省西江大湾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勘察)及项目审批立项所需的专题报告编制。其中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报告、水**论证专题报告、洪水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专题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题报告、通航影响论证专题报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相关专题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调查报告、建设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和保护规划报告、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包括但不限于①西江**鲂鱼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西江赤眼鳟**红鲌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西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西江**段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的影响评价专题报告②******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③******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④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说明专题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等。
注:在本项目立项审批、可研批复过程中,若各相关部门对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及其他专题(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水**论证报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有要求的,中标人需按现行国家和水利及相关行业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及相关文件等要求编制并按要求的时间提供符合审批要求的资料成果,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 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工程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发改令第9号)要求已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水利水电)。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3.4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拟派;
3.5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6拟投入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地质类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以上3.3、3.4、3.5和3.6款岗位不得由同一人兼任。
3.7凡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家单位(不得超过两家)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至少需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2款中任一条的要求;
(2)联合体牵头方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由联合体牵头方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6)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4.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4.1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9日0时0分~10月8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投标登记前****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4.4 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操作指南可自****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
4.5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6 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超过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放弃投标处理。
4.7 投标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网上答疑形式进行。
6.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7.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白藤街道鹤洲北一路9号
邮政编码:519090
联系人:常工
电话:0756-****03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天寿路101号3楼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邓工
电话:020-****7330
传真:020-****1355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3年 9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