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自然告字〔****〕8号 【信息时间: ****/4/23 】 |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8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高铁经济产业园道光村以北、道光河以东;地号:J-01-06#A;土地面积****.5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R):1.1≤R≤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36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该宗地按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控制指标为: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亩均税收≥10.71万元/年,产出强度≥****万元/公顷,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按《****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的通知》(市发改环资〔****〕31号)文件执行。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5月13日至****年5月22日,****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5月13日至****年5月22日,****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年5月22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5月23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年5月13日上午8时至****年5月24日上午10时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得人须与**高****指挥部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 以公告日为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四)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中心 联系电话:****-****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 ****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