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地震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一、检查时间
(略)18日
二、检查单位
普洱市地震局
三、检查对象
1.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
2.宁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3.墨江县民族小学(略)
4.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5.江城县职业高级中学(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
6.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五、检查内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采用情况。
六、检查人员
谢宏梅(执法证号:(略))、高燕(执法证号:(略))、肖睿红(执法证号:(略))
七、检查结果
宁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涉及的门诊、医技用房、住院用房均按重点设防类进行设防,设防烈度均符合要求。
墨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和江城县国门医院建(略)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采用隔震技术,使用(略)。
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略)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涉及的教学用(略),设防(略)。
宁洱县民族团结实验小学建设项目采用了隔震技术,使用隔震橡胶支座。墨江县民族小(略)(江城县第一中学高中部)建设项目采用消能减震技术,使用黏滞阻尼器。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4月23日至4月29日)反馈至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联系电话:(略)
普洱市地震局
20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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