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信息公告
出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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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申请与承诺 | 南方联(略):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南方产权 )网站发布的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略),将持有的出(略),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略)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略)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略)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略))的真实性、(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略),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略)。 | |||
标的名称 | **市清城区源潭镇货场路(**省金属材料公司旧址)一座、二座及堆场 | |||
项目编号 | ||||
租金底价(万元) | 40732元/月,每年递增3.5%。(不含管理费) | |||
信息公告起始日 | 20 年 月 日。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基本情况 | 1. 本次出租标的为**市清城区源潭镇货场路(**省金属材(略))一座、二座及堆场,其中 堆场 出租面积为27124.22平方米,、 二座 出租面积为955.88平方米, 一座 的出租面积为726.48平方米,合计出租面积为28806.58平方米。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 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农林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3. 本次出租标的中 一座 证载用途为(略) 二座 证载用途为混合住宅用地/非住宅。 4. 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及规划用地性质要求。 | |||
拟出租期限 | 9年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
出租面积 | (略) | |||
权属人 | **华侨**有限公司 | |||
出租方 | **华侨**(略)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如涉及请填写,此部分信息在信息公告发布时不予披露) | 评估机构 | **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略)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元) | 40732元/月 | |||
出租形式 | 整体出租 | |||
信息(略),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发布终结 R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48个周期(且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
信息(略),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协议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承租方具有不少于3年的产业园区建设改造及运营经验,并提交计划在该地块的建设改造及运营方案设想。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运营项目情况说明文件,内容包括项目起始时间、园区地点、规模、业态等;并提交在标的地方建设改造运营方案的设想计划文件。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2021-2023年间不存在拖欠税款情况。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须提交书面承诺,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不存在拖欠税款情况;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 网站http://(略)gov.cn/中的 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的2021-2023年度查询结果打印件;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4.意向承租方在2021年至公告发布当日,不存在与出租方及出租方实际控制方有拖欠租金、物管费、水电(略),承诺与出租方**华侨**有限公司没有任何经营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没有竞租违(略)方实际控制方款项的情形。 5.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报名时须提供在信息公告期内,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略)gov.cn/index.html)查询 经营异常名录 及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查询页截图,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的查询页截图须体现截图时间在信息公告期内。 6.意向承租方及其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报名本项目。若意向承租方及其关联企业同时报名本项目,出租方将不通过其资格审核。存在以下情况的,均视为存在关联关系: (1)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两家或以上意向承租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 |||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承租方一经(略),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略)安全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改造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 4.承租方租赁本出(略) 5.如标的所在地(略),承租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支持相关工作的开展。 6.若租赁期限内产生相关管理费用的,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其他承租方应履(略)。 (上传租赁合同(文本)) | |||
重大披露事项 |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本项目出租标的证载权属人为**广物金属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文件,实际权属人为**华侨**有限公司,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人变更登记,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如涉及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的,由承租方承担;涉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出租方不就(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对上述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略),意向承租(略),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略),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本项目租赁期限含免租期3个月。 6.其他情况详见【**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略))(土地)等3项物业月租金资产评估报告】(深国誉评估字 GZ[2023]第115号)等相关文件。 7.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8.本次出租标的现(略)。 9.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完成租赁物移交后,承租方全面投入运营前,原则上需投入不少于600万元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硬化、围墙修补、水电及消防设施设备(均属合同期届满或解除,承租方不得拆除取回的范围)等,如涉及**或者扩建等,需按照规划条件、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实施,且原则上不得拆除现有建筑物。升级改造实施前,需向出租方提供书面改造方案文件,出租方无异议方可实施,有关改造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涉及租赁物升(略)(包括但(略))均由承租方独立办理,原则上出租方仅协助提供现有资料。 11.因承租方经营所需涉及的水、电增容或扩容、消防、环保等事项的报建审批、验收均以承租方名义申报,并由承租方负责向供水、供电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租方提供协助。如出租方、承租方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办理更名相关手续。 12.租赁物升级改造、装修、维护及修缮等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出租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承租方必须对改造工程的质量及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并确保租赁物内现有建筑物主体结构不受损坏。 13.承租方按照规划条件及规划部门审批意见,在本出租标的上**、扩(加)建的物业,如出租方(出租标的权属方)有办理产权需求的,承租方需配合提供有关审批、建设及验收等资料。 14.除出租方违约导致租赁合同终止或解除外,其他条件下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到期终止、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承租方单方解除以及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等),承租方在出租标的上**或扩(加)建物业(略),承租方不得拆除。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略)。 | |||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略) (1)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略),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略),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略),标注 此件与原件相符 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略),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略)。 4.信息(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出租方资格审核的,即为本项目合格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能否通过资格审核由出租方自行决定,若意向承租方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因此追究出租方或产权交易机构责任。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略)。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略)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略)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略) | |||
交纳方式 | 转账、汇款 | |||
保证事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略) 开户行:(略) 账号:(略) | |||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先生 | ||
联系电话 | (略) | |||
传真 | (略) | |||
地址 | **市天**路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 |||
法律(略) | 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略)。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略),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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