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岷江流域(岷**主寺镇至青云镇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岷江流域(岷**主寺镇至青云镇段)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云镇、十里回族乡、进安镇。
2.2项目规模:(1)缓冲带建设:沿岷**流布设灌草结构或草本结构陆域缓冲带,宽度约15-30米,总面积350000平方米;(2)重要生态空间内生活污水收集工程:建设污水收集主管(DN300)3640米,污水收集支管(DN200)6710米,配套入户管若干;对126处问题管网开展修复。
2.3.设计工期:45日历天。
2.4本项目建设内容的:设计范围为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施工现场设计技术交底、设计服务、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合同。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估算:本项目估算投资为3596.06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 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州)(网址:http://ggzyjy.****.cn)—“交易服务”—“登录”—“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州**县**新区
邮 编:6233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837-****29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光华东三路489****广场3栋16层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536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4-2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