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县全域土地整治项目
2.2项目地点:**县瓦切镇、龙日镇、阿木乡、安曲镇、邛溪镇、色地镇等6个乡镇。
2.3项目规模:项目预计实施总面积7.0500万亩,项目第一期在龙日镇实施,拟实施面积1.0080万亩;项目第二期在阿木乡、安曲镇、邛溪镇、色地镇、瓦切镇、龙日镇6个乡镇实施,拟实施面积6.0420万亩,最终实施规模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
3.1工作内容: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由达成**的投资建设人全额投资实施**县全域土地整治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选址、土地清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可研编制、勘测定界、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前中后期航测、工程实施(主要涉及土地平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排水工程、标识标牌等其他工程)、工程监理、竣工验收、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技术核查、备案入库、后期管护等所涉全部工作内容。
3.2项目履行期限:项目总工期36个月(3年)、管护期60个月(5年),项目分期分批实施,直至全部指标流转及分配结束。
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政策文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5.1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企业存续时间不低于5年。
5.2本次招商接受联合体。
5.3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相应的融资能力,近三年(2020-2022年)财务报表。
5.4 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5 申请人参与招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受委托人应是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
5.6 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上述申请人资格要求即认为联合体满足申请人资格要求。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申请人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携带下列资料前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报名并领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报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外,其余收盖单位章的复印件。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6日14时30分(**时间)。
地点:**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答疑会。
本次招商项目申请人自行评估投资建设风险。
本****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招 商 人:****
地 址:**-**县-邛溪镇银珠东路6号附4号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0837-****670
招商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8-****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