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江淮分水岭风景道**段自然科普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疑问1:资信评分中技术能力“供应商具备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内容与本项目展示技术对应,包括:数字化互动展览综合管理系统、展馆多视觉体验系统、智能化展厅控制系统、多媒体投影机人机控制系统、CAVE 沉浸式融合互动体验系统、虚拟场景漫游系统。每提供一个的得 2 分,满分 12 分。备注:响应文件(略),不提供不得分。”上述6个软著是直接指定著作权名称,具有唯一性,不符合招标公平性,是否可以调整为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软著均可以得分,每提供一个的得 2 分,满分 12 分。
回复:可以。现调整为:供应商具备国家版权局登记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内容与本项目展示技术对应,包括:数字化互动展览综合管理系统、展馆多视觉体验系统、智能化展厅控制系统、多媒体投影机人机控制系统、CAVE 沉浸式融合互动体(略)一个的得 2 分,满分 12 分。
疑问2:资信评分人员配备“拟为本项目配备拟派的设计或施工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展陈策划师、工艺美术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环境艺术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建筑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2 分,满分 8 分。”其中展陈策划和环境艺术职称是协会颁发的职称,不是法律法规允许的证书,不具有权威性。是否可以提供人社部门或职称评定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例如装饰装修、装饰设计、艺术设计等职称等同于上述得分,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的可以提供毕业证证明。
回复:可以,上述7项专业中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满分8分。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的可以提供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证明。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本次更正不再(略)。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略),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