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地区2024年邮政新增网点备电项目采购人为〔****〕,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编号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本期需采购8台6KVAUPS、8个16节电池柜和304节100AH 12V铅酸电池,含设备安装调试、检验、测试以及软件升级、保修等相关服务,本项目不含税采购预算约20.88万元。本项目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3%,小规模纳税人按国家标准执行;含税采购预算金额23.60万元。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三、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公司通过竞争方式中标《****公司****公司2023年重要生产场地UPS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中对设备均明确了品牌及型号,项目主要设备品牌为**科****公司,**科****公司授权****为该项目指定供货商,持有该项目产品唯一授权函。符合总部《关于修订印发〈****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铁塔〔2023〕33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1款和第5款情形,“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公示媒介
本公示仅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6日,共3天。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购人将按****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东岸街道杉木路与红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铁塔)
联系人:张昊 陆榕 林秀康
电话:139****6886
电子邮箱:****@chinaccs.cn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