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12MW瓦斯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2024〕0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鉴于该项目已获得****委员会核准,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12MW瓦斯发电项目位于**市**县宗艾镇**村北,工程建设规模为12MW瓦斯发电。****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842号文对****瓦斯发电项目予以核准批复,装机容量10兆瓦,建设内容为10×10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电气、热控、土建及附属设施等。****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673号对****公司祥升2MW瓦斯发电扩建项目予以核准批复,装机容量2兆瓦,建设内容为 2×10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电气、热控及附属设施等。
二、同意该项目生****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职工生活取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6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1.55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8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生产用****煤矿工业****处理站(坐标:东经113°8′52.42″、北纬37°58′12.76″),职工生活用****煤矿工业场地内西侧岩溶水井(坐标:东经113°08′51.03″、北纬37°58′10.88″)。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政府《关于印发**省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计量设施,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项目生产、生活废污水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论证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867)
附件:****12MW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4年4月21日
附件
****12MW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12MW瓦斯发电项目水**论证表》(以下简称《论证表》),****水利厅于2024年2月5日组织专家对《论证表》进行了函审。根据专家函审意见和监管单位意见,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12MW瓦斯发电项目位于**省**市**县宗艾镇**村北,工程建设规模为12MW瓦斯发电。****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5〕842号文对****瓦斯发电项目予以核准批复,项目总装机容量10兆瓦,建设内容为10×10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电气、热控、土建及附属设施等,建设地址位于**县宗艾镇**村********公司**内。项目于 2016年7月并网发电。****委员会以晋发改新能源发〔2017〕673号对****公司祥升2MW瓦斯发电扩建项目予以核准批复,装机容量2MW,建设内容为 2×1000kW燃气内燃发电机组,电气、热控及附属设施等。扩建项目于2021年所有机组并网运行。
二、《论证表》分析论证,核定该项目达产取水量2.26m3/h(1.63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2.16m3/h(1.55万m3/a),生活取水量0.09m3/h(0.08万m3/a)。煤层气发电取水指标为0.188m3/MW﹒h,职工生活用水指标为120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论证表》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生****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活用水水源为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要求。
四、《论证表》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五、《论证表》****煤矿现状矿****处理站处理能力的基础上,采用富水系数法预测达产后矿坑涌水量为97.2万m3/a,处理损失按10%计,可利用量为87.48万m3/a,****煤矿生产用水取水量13.1万m3/a 的需求后,剩余74.38万m3/a,可以满足本项目生产用水取水量1.55万m3/a 的需求。由于矿坑排水的不稳定性,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供水调蓄池。矿坑涌****煤矿工业****处理站,地理坐标:东经113°8′52.42″、北纬37°58′12.76″。
祥升煤矿工业场地内西侧有1眼岩溶地下水井,井深998m,单井出水量30m3/h(26.28万m3/a),****煤矿生活用水取水量7.5万m3/a的需求后,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0.08万m3/a的需求。水井地理坐标:东经113°08′51.03″、北纬37°58′10.88″。
六、****公司处理后的矿坑涌水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的要求。一般锅炉用水评价结果为:祥升煤业矿井水为锅垢很多的、具有中等沉积物的、起泡的、腐蚀性水,可以作为本项目生产用水水源。
岩溶水井地下水水质各项化验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本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七、该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污水收集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不外排。
八、该项目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九、业主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管理,完善在线监测计量设施,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论证表》基础资料和内容比较全面,论证方法正确,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和《火电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项目生产用水
****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涌水,生****煤矿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1.63万m3/a(其中矿坑水1.55万m3/a,地下水0.08万m3/a)的需求。
《论证表》通过审查,可以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