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委发【****】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 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由枢纽工程、输水工程两部分组成。枢纽工程包括拦(略)(放)水设施及其(略),输水管道总长8.9公里,水库正常蓄水位420米,总库容80.51万立方米,设计供水人口****人,设计灌溉面(略)。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略)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略)
2.4 招标范围:海螺沟水(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72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投标(略)
3.1 本次招标要(略):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略)。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完成市场主(略),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导航栏“主(略)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略)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04-27 17:(略)
4.3招标人应于(略)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略),视为(略)。
6.发布(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略)丰都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略),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投(略) |
地址: | (略) | 地址: | (略)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略) | (略) | ||
(略)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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