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潼南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林地占用评价】 公开选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林地占用评价 |
采购人 |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略).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行政审批(略) | **市**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是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所需服务类型 | 林业(略) |
服务内容 | 完成**区涪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太安镇罐坝村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的林地占用评价工作,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林地现状调查表》以及其他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并提交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太安镇罐坝村(略)农村污水处理站,永久占用林业用地80平方米(暂估,最终占用林地面(略))。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其他要求说明 | 1.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在信用(略),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近三年内具备类似林地占用服务咨询业绩。 其他要求: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根据各子项进度要求编制报告,由采购人通知成交单位编制报告,成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提交报告成果。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本项目除招标工作由**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外,其余涉及项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均由**(略),中标并签订三方协议后,凡是****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履行协议的相关指令,承包人均应予以接收并视同为项目业主指令。 2. 根据各子项进度要求编制报告,由采购(略),成交单位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提交报告成果。 |
服务金额 | ¥3000.00元至¥30000.00元 |
金额说明 | 1. 本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为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均包含在报价中; 2.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所有服务,取得政府审批手续为止的全部费用,(略)、利润和税金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3. 本项目(略),最高限价3万元,最低限价3000元,在合同实施期间子项价格不予调整;根据实际发生的服务按子项据实支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应风险费用; |
选取方式 | 竞价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4-29 09:(略)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略) | **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略)) |
监督举报电话 | (略) |
备注 | 无 |
采购(略)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