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郎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容川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五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交易条件
本工程郎溪县郎川街道文昌社区丁村等2个组园地复垦及罗三棚等2个组废弃坑塘水面复垦项目,工程建设单位为(略)。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参加郎溪县郎川街道文昌社区丁村等2个组园地复垦及罗三棚等2个组废弃坑塘水面复垦项目交易会。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规模:郎溪县郎川街道文昌社区丁村等2个组园地复垦及罗三棚等2个组废弃坑塘水面复垦项目,建设单位为(略),具体详见清单建设内容。
2.2建设地点:(略)
2.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郎川街道文昌社区丁村等2个组园地复垦及罗三棚等2个组废弃坑塘水面复垦项(略)
2.4交易控制价:(略).38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10%):(略).84元;
2.5工期:(略)
2.6质量标准为:(略)
2.7付款方式:
2.7.1主管部门验收(略),结算审核结束后一次付清余款。
2.7.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略)。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略)
3.3本次交易不(略)。
4.交易响应保证金:(略)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gov.cn/)-郎川街道办事处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略),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侯选人。
6.资格审查方式:(略)
公示(略),交易代理通知第一成交侯选人1日内按交易文件规定提交简易响应文件,由建(略)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装入档案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略)(如有);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如有);
(8)银行开户许可证;
交易响应人(略),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第一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交易资料的获取:
7.1 交易会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以文件传输的方式发送给被邀请的单位。
7.2交易文件售价:(略)
8.交易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地点:(略)会议室。
8.2 交易会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会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略)gov.cn/)-郎川街道办事处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略),委托代理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8.5响应人(略),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 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略),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 响应人(略)。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 交易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均由成交候选人支付,其中:
成交人需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同时须交纳交易代理服务费 3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皖价服【(略))另外计取。
9.2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略),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单位6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10%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本工程必须由成交单位自行完成全部施工任务,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价款。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交易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