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单位:(略)
5.项目概况:(略)
6.项目(略):合同签订后15日(按照学校具体要求)内完成服务
7.资金来源:(略)
8.项目预算:(略)
9.采购方式:(略)
二、(略)
1.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略),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略)记录名单的
三、谈判保证金:无
四、(略)
1.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料一起作为投标文件一式贰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封装面写(略),否则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需针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选择性报价不予接受。报价一经确认,即表示认可我校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不再变更,否则,该投标人将被记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校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就供货质量、服务及完成日期做出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进行报价前必须与技术人员(或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以了解商品的详细要求及使用方向。技术咨询(察看样品)请联系胡老师:(略)
5.在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我校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我校网站,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中标公告期满3日内,中标人不与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办理合同,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校方可决定重新招标或依次递补中标供应商
7.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略),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日期及获取采购文件: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8:00—11:2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将公司信息(内容包括: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格式自拟)发送至(略)电子邮箱 1213097160@qq.com,并电话联系 0552-3172890 确认报名成功;工作人员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内。逾期接收(或未接收成功)的电子邮件,视为未报名登记,未报名登记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略)
3.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略)(**市曹山路1000号)实验楼606室
4.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 (略)
报名联系人:(略)
采购监督人:(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实验楼7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