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省**县刘岐大道建设大厦 | 2,745,435.10元 | 96.52 |
采购包1****牧场及周边配套工程(二期)):
工程类(****)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牧场及周边配套工程(二期)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响应文件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详见响应文件 | 2,745,435.10 |
采购人代表: | 张颖 |
评审专家: | 林丽烯 、 林同强 、 彭卫国 、 游日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费率计算如下:100万元以内按照1.5%收取,100万-500万元部分按照0.8%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3)招****银行账号:开户名:********公司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118********000119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牧场及周边配套工程(二期):2.896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1)******公司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单位负责人未签字或盖章,其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提供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属于磋商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四、竞争性磋商14.2.1中 情形2 规定的情形,****小组评议,上述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小组评议,****、****公司、**(福****公司、中环盛世****公司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采购结果确**期:2024年03月18日
3、成交人:****,评审总得分为:96.52分
名称:****
地址:**县富泉乡力华村爱竹口6号
联系方式:188****0131
名称:****
地址:**省**市**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联系方式:153****1716
项目联系人:陈世灶
电话:153****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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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