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1331]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二期校区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略)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略))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业绩未取自**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不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第8点的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
3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省建筑工程(略) | 通过 | |
5 | **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中国葛洲坝集团(略) | 通过 | |
7 | **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中能建建筑集团(略) | 通过 | |
11 |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联系人:易工、吴工
联系电话:(略)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招标人名称:**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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