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采购公告
****,拟采用公开方式采购凯翼炫界ProEV(纯电)10辆,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凯翼炫界ProEV(纯电)采购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无。
5.采购金额:16.76万元/辆,整体车价格不超过167.6万元。
含:营运车顶灯(配备LED广告屏);营运车配套4G监控(含:GPS定位系统、实时视频监控)、按业主提供的外观标识设计,进行制作、安装、按业主提供的标识性外观更改喷漆;脚垫、尾箱垫、打气泵,补胎液、灭火器;车身颜色按采购人需求改装。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采购文件产品技术参数表。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提供信用记录结果网页纸质打印作为参加采购必要资料,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6日08:30-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县**镇竹都大道竹都大厦B****经营部)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和信用记录结果。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00(**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地点: **县**镇竹都大道竹都大厦B区三****集团公司会议室) 。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县**镇竹都大道竹都大厦B区三楼东侧
邮 编: 644200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831-****9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