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CY[2024]K-005 | 发布时间 | 2024-04-23 |
项目名称 | ****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阅读量 | 6 |
****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前来洽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HCY[2024]K-005
2、项目名称:****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3、包组划分:1个包
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口腔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采购人:****
联系地址:**县中兴路9号
6、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1233
联系地址:**县万向城9号楼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上述内容在投标时以承诺书形式展现,无需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是《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3.2医疗设备的产品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条件(非医疗设备无需提供以下证件);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供应商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原件扫描件,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须提供声明);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3.3.3****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3.4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供应商(含法定****人民法院、****机关列入失信或诚信黑榜;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小组通过“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6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及须携带的资料: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有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县万向城9号楼领取。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按照资格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以上证件可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相关证件。
2、磋商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及开标日期:2024年5月10日下午14:30分;
4、递交磋商文件及开标地点:**县万向城9号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上发布。
五、重要说明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n/)上发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张贴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5****1233
联系地址:**县万向城9号楼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