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略) 2024年端午节粽子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采购工作,欢迎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预算:(略)
二、项目最高限价:(略)
三、采购方法:(略)
四、成交原则:(略)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略) 2024年(略) 2024年端午节粽子采购项目 | 1项 |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4. 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七 、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为单位进行整体报价,所报产品必须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询价通知书中的用户需求书。
八 、报价要求、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 报价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在报(略),将响应文件(需盖章、签名及密封,响应文件模板见第三部分)快递至指定地点。
2.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6 时00分(按响应文件提交资料)
3.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知识城九龙大道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黄埔院区)。
九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系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23日
(一)、 项目概况
1、需求概述
本项目旨在为(略)采购2024年端午节粽子,总采购额199000元/1年。
(二)采购清单一览表:
注:以上各类产品均应以实物交货,不得以提货券、储值卡方式替代。
(二)、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供(略)(黄埔院区、越秀院区、大学城院区),按需送货。
供货地点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职工小卖部;
供货地点2: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知识城九龙大道(略)
3、供货地点3:(略)
2、采购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3、供应期:暂定1年,供应期内采购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时,其供应期自然终止。
4、投标单价包含产品的价格、运输、卸装、快递、售后服务、保险、搬运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施(略)
6、中标人所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内规定的生产与经营内相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无变质等质量问题,如不符合询价通知书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7、中标人必须负责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对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进行检测。如检(略),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在中标人无法提供合理解析的情况下,扣除当批的供货款作为罚金。同时,采购人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合同期内累计检测不合格两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8、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投标货品(含品种、品牌、包装、规格等),必须严格按采购人的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因市场流(略),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变更。
9、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略)。
★(三)、服务要求
1、订货:采购人每次订货时以邮件、书面、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中标人确定所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收货地点。中标人按订(略),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如不作任何的沟通或反馈,该订单视作被中标人完全接受。
2、供货:中标人须在收到采购订单的5天内将产品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及装卸费由中标人承担。
3、 送货: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指定时间段送货,送货当天需(略)。
4、验收:实际数量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供应商每次随货送上至少一式两份的纸质版送货清单含:品种、品牌、规格、配送数量、实收数量、单价、总金额、送货人签字等,并签名及盖章;待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凭证及结算依据。
5、如(略),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
6、如中标(略),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无法在规定时(略),,处以当批货物的30%货款作为罚金。
7、中标人若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产品过期、以次充好、变质、发霉、有异味、发酸等现象),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责令其(略)。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第一次处以当批货物的30%货款作为罚金(可在未付款中扣除),第二次处以当批货物的60%货款作为罚金(可在未付款中扣除),合同期内累计达到3次,采购人还有权不支付所有未支付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8、如出现(略),中标人相(略)。
9、由于是中标人供应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事件,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检疫部门鉴定并核实后,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四)、结算要求
采购人自收到发票(普票)且项目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到中标人账户;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完善,直至满足支付条件,采购人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到乙方账户。
★(五)、质量要求
1、(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采购人可随时要求中标人提供食品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
2.货物包装应完(略),包装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3. 中标人须保证运送的每批货物的食用保质期剩余70%(含)以上,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说明:标注“★”的条款为重要条款不允许负偏离。采购人有权进行事后校验,一旦发现虚假响应,将视为报价无效,并追究中标人法律责任。
(略)
2024年端午节粽子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供应商名称:
日期: (略)
声明函
致中国教育工会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委员:
依据贵方院内采购项目(略)2024年端午节粽子采购项目 的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略),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3.我方报价中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院方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标注“★”的条款不存在负偏离。如有作假,否则愿(略)。
4.我方承诺在本次采购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略)。
5.我方是响(略)织。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略)
法定代表人(略)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略)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略)
附:(略)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略)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略)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略) |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略):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略)
有效期限:(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略)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市场调研项目的报价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报价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如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报 价 表(详见附表报价单)
第四部分:(略)
中国教育工会中山大学
肿瘤医院委员会
合同名称:(略)
签约单位:
(略)
供货合同
甲方:(略)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项目采购预算为¥XXXXX元(实际中标金额)(大写: 人民币XXXX元),数量按实结算。
甲方向乙方(略):
序号 | 品牌及产品 | 规格 | 供货单价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供货单价包含产品的价格、运输、卸装、快递、售后服务、保险、搬运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第二条 合作方式
2.1 订货:甲方需提前以邮件、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乙方确定所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收货地点。乙方按订单内(略),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如不作任何的沟通或反馈,该订单视作被乙方完全接受。
2.2 供货:乙方在收到订单后,须在甲方指定的供货时间(5天)内将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如需再将产品从甲方指定地点运到其他场所的,运输事宜及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和承担。乙方所供产品需食用有效期剩余70%(含)以上.
供货地点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51号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越秀院区职工小卖部;
供货地点2:广州市黄埔区九龙镇知识城九龙大道何棠下地铁站D出口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黄埔院区职工餐厅内。
供货地点3:(略)
2.3 乙方必须负(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质检部门对乙方供应的食品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不达标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在乙方无法提供合理解析的情况下,扣除当批的供货款作为罚金。同时,甲方有权追讨由此而引起的责任。合同期(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2.4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投标货品(含品种、品牌、(略)),必须严格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略),并经采甲方同意后才能变更。
2.5 乙方若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变质、发(略)),招标(略),并责令(略)。
2.6如(略),乙方相关管理人员须在4小时内(含)到达现场处理。
第三条 结算及付款
甲方自收到发票(普票)且项目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到乙方账户;对于不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善,直至满足支付条件,甲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略)。
第四条 质量管理
4.1 《中华人(略)
4.2 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书。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食品来源、生产厂商的相关资格证书。
4.2.1外箱完整:外箱要求完整完好,无破损,上面标明品名,生产日期。
4.2.2规格正确:规格必须和供货合同中一致,不得(略)。
4.3 部分乙方产品对于有运输、储存条件有特别的要求,乙方承诺并保证将严格按照乙方产品(略)。
4.5 乙方交付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后的产品,除本身存在产(略),乙方一律不予退换。对于过期(略)品由甲方自行处理,但不得损害乙方商誉及品牌。
第五条验收
甲方收货时应及时认真清点数量、仔细检查包装外观,乙方每次随货送上至少一式两份的纸质版送货清单含,包含但不限于:品种、品牌、规格、配送数量、实收数量、单价、总金额、送货人签字,并盖章;待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略)。货物所有(略)。该验(略),不视为甲方对乙方产品质量的确认。
第六条:(略)
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时间段送货,送货当天需配备至少1人到现场协助搬运、售卖及售后工作。
第七条 知识产权
甲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乙方提供产品的商标、标识、包装设计及专利等方面知识产权的行为。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每延期一天,须按该批货物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在未付(略))。
8.2 乙方停止供货达10天以上而影响到甲方供应给职工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8.3 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须按逾期支付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4.如乙方提供的产品食用有效期未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所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处以当批货物的30%货款作为罚金。
8.5乙方若供应(略)(如过期、以次充好、变质、发霉、有异味、发酸等现象),甲方有权拒收,并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若无法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第一次处以当批货物的30%货款作为罚金(可在未付款中扣除),第二次处以当批货物的60%货款作为罚金(可在未付款中扣除),合同期内累计达到3次,甲方还有权不支付所有未支付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6由于是乙方供应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事件,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检疫部门鉴定并核实后,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8.7 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略),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8 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除须执行上述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不退回履约保证金给乙方。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甲乙任何一(略),必须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终止合同。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由于不可抗(略)(如自然灾害等特殊状况)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由于所投(略),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证明材料,允许延期履行、(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须严格(略),发生任(略),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所发生的纠纷将被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 廉政建设
11.1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略)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11.2 如果乙方商业贿赂甲方工作人员属实,甲乙双方合同将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中标金额时止,以先到者为准;产品质量保证期:乙方提供的最后一批产品质保期结束时止。
12.3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3 份、乙方执 1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略)
甲方:(略) 乙方:
(盖章) (盖章)
(略)
(略)
附件一:
廉洁(略)
甲方:(略)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规范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略),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购销货物(药品、设备、物资)、服务和工程等。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验收、入库等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清单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略)。
三、甲方严(略),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略),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企业代表洽谈业务。企业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平台科室等推销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略)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略),与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略) 乙方:
(略)
主管科室:(略)
负责人及经办人员: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