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根据《**县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沐尘畲族乡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梧村村村两委决定,村民代表一致通过,对梧村村统管茶山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为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农村**管理的透明度,择优选择承包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包概况:
1、地点:沐尘乡梧村村****村委会屋后。
2、承包范围:由村两委指定的范围地点,以实际面积发包,茶山土地面积约160亩,茶山生产用房面积500平方米,经营者必须以发展高山茶叶为种植主体。
3、承包期限:二十年。
二、报名条件:
具备茶产业生产及经营能力,并且具备以茶文化为主题发****公司法人,通过发包方审核通过方可报名,****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资料费100元。
竞标方式: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承包基数为每年30000元。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交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投标时以现金递交,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可转作合同履约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下午4:00时,****公司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经济**社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吴松林(电话:135****6884(626884)杨友乐:136****1348(621348)
六、开标时间:
定于2024年5月6日上午9:30时在沐尘乡大会议室递交投标书并开标,逾期取消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1、本****纪工委、****交易中心、****经济**社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投标采用有标底的暗标方式进行,以最高报价中标,投标人不得进行串标,发现串标行为,视为无效;
八、其它事项:
(一)中标公示后三天内必须付清第一期承包款和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出租合同,到期未按合同条款履行一周工作内内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伍万元.重新组织招标;
(二)中标者如弃标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投标者必须按照投标书格式填写,以人民币“百元”为单位,含糊不清不能确认的和低于标底的都无效.
****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被列入失信者名单的,不得参于招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如中标后发现,取消承包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五)如遇最高报价相同者,按抽签方式确定中标者。
(六)未尽事项由****经济**社负责解释。
(七)中标单位中标后与****经济**社签订协议。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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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