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彭墩村彩虹佳苑室外配套工程
(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度彭墩村彩虹佳苑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以(略)-20-(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海宁市袁花镇彭墩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4年度彭墩村彩虹佳苑室外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略)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720万元,工程概算719万元,其中建(略),建设规模:沥青混凝土道路面积约8167平方米,建设地点:海宁市袁花镇。
2.2招标范围:本项(略)价68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略)(时间以开工日期为准)室外配套工程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4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略),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如所提(略),可按不(略)。(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略))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3.5√提供投标人2024年5月13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建筑工程)的“资质动态(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略)(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本工(略)(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
(三)其他: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略)》(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上述3. 9-3. 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略)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午 09点)。
6.投标(略)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宁市(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宁市袁花镇彭墩村 | 地 址: | 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12楼 |
联系人: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略) |
邮 箱: | 邮 箱: |
2024-4-30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