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通知,公告,TXT,其他 | 发文日期:2024-04-24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4-04-24 |
有效 | 废止日期:|
无 | 关键词:|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歙****发展中心项目 | **省**市**富丰**布丰路东七川北** | **** | ******公司 | 项目拟于**富丰**布丰路东七川北**建设歙****发展中心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33350m2(约50亩),总建筑面积约50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20张床位的集中医诊疗、医疗救治、**医学非遗展示、中药产业转化一体化****发展中心,配套建设其他附属用房、道路、停车场等设施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设计门急诊总接诊量为1000人次/天。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范围控制在占地范围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装修废气在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倡导绿色装修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加强施工废水管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能回用的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场界设置围墙及临时建设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严格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来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项目做好土石方管理,对可回收的建筑及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不可回收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检验器皿清洗废水经高压蒸汽消毒,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同经消毒池预处理的发热门诊废水、洗涤废水、其他医疗****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往市政污水管网。对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池体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风机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中药煎药废气经生物滤床处理,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备用柴油发电机燃烧烟气收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至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要求;其余污水站废气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定期投放除臭剂,****处理站周边的绿化,做好以上措施后污水处理设施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项目产生的噪声在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同时建议靠近道路的一侧全部安装双层中空隔声玻璃,确保项目室内声环境质量达标。生活垃圾、中药渣经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废包装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医疗废物设置专用暂存间,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及危险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 | 该项目于2024年4月17****政府网站发布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公众无异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59-****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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