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评估机构选取项目(略)公告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评估机构选取项目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略),即可参与政府(略)。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04月25日至****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略)
方式:邮箱(地址:(略))或现场领取(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7号门市)
售价:(略)
五、(略)
截止时间:(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年05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略)),并致电确认。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街天维花园1#-7号门市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