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南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30601]QC[TP]****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监护仪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人因质疑,要求项目暂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24日
提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各供应商请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提供《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材料,避免因此造成废标。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龙十路235号
联系方式:045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政西街3号
联系方式:0459-****61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维
电话:0459-****616
****
2024年04月24日
相关附件: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