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榆****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同时对该户债权进行催收,请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义务承继人立即向****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债权资产情况详细如下:
债权资产:截止基准日2024年3月31日该户债权本金余额25,197,989.73元,利息34,061,576.27元,本息合计金额59,259,566.00元。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抵押情况:1、由**市平****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县曹园子、面积2297.335㎡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2、****集团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税局北侧、面积748.91㎡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3、由张向东以其名下位于**市**南路107号、面积228.18㎡商业房产提供抵押担保;4、****公司以其名下位于**区牛家梁镇郭家伙场村榆神公**筑面积合计1485.55㎡综合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马晓波、马双良、张向东、郭文超。
欲了解抵押及保证****公司网站http://www.****.com及中国长城点金网。
处置方式: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及管理层和关联人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袁先生 郑先生
联系电话:029-****0561 、029****3758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2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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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